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以及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于 6 月 12 日联合发布了《通知》,该规定将从 2026 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
《通知》指出,演员应专注于艺术创作,避免因署名顺序扰乱正常制作流程。同时,演员及其经纪团队有责任引导粉丝理性追星,不应利用署名顺序制造对立,杜绝因此引发的网络攻击和非理性行为。
在演员署名方面,《通知》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角色的重要性和演员的实际参与度,规范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和“出演”这三种头衔,禁止随意增减其他名目。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分类仅适用于有明确角色关联的演员。
《通知》进一步明确,演员的署名将依据其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从少到多进行排列。复姓以首字笔画计算,少数民族则以身份证上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为准。若笔画数相同,则依次比较姓名中的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等,直至确定唯一顺序,这一规则也适用于各类体育赛事,例如足球世界杯的参赛队伍排名。
在署名形式上,《通知》要求演员原则上使用法定姓名。如果需要使用广为人知的艺名,必须采用“真名(艺名)”的格式,禁止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
关于片头署名,《通知》规定,演员头衔统一为“领衔主演”和“特别出演”,其中“特别出演”的人数上限为 10 人。片头必须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片尾则需完整列出所有演员,并按“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分类署名,每类同样遵循姓氏笔画排序的原则,并需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此外,《通知》还规定,所有对外宣传材料和公开信息,包括海报、预告片、新闻稿、社交媒体内容及线下活动等,演员署名规则必须与片头保持一致,不得因平台、场景或渠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